各房地产中介会员:
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协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会本着服务会员单位的宗旨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为有效地开展协会工作和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根据本协会章程,按规定时间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基本义务,会费收入是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请各单位对缴纳会费事宜给予重视和支持。
现将贵公司缴纳2010年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的相关事项:
请前往南宁市建政路11号房产局B座611号协会办公室交纳现金或到银行汇款。往年拖欠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一并补交。
二、会费缴纳标准:
副会长单位: 3000元/年
理事单位: 2000元/年
会员单位: 1000元/年
三、根据协会相关规定,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不再送发有关资料及通知相关活动。 附:帐户名称: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园湖北路支行
帐 号: 45001604353050700511
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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