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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房产中介机构张贴相关行业规范信息的通知 |
时间:2012-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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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了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更加健康成熟的发展,行业主管部门将于近期联合行业协会加强监督与管理,通过现场巡查、抽查、投诉受理、专项整治等方式,对行业中出现的诱骗客户签订阴阳合同、违规收费、挪用客户房产交易资金等有损执业操守、侵害客户权益的违规行为展开严厉的整顿。
为了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市中介行业的工作指导,树立企业品牌,集中体现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整体形象,协会经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从今年起,我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须按规定在各门店的显要位置统一悬挂张贴系列“行业规范信息”,以提醒行业从业人员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各中介机构展开巡查,请各中介机构务必将此通知及时发放各经营门店,并委派公司负责人于4月15日前到协会办公室领取相关宣传信息。具体事项如下:
一、 领取张贴信息物品:
1、《二手房买卖风险防范指引》
2、《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十三条”禁止行为》
3、《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倡议书》 4、《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阳光服务倡议》
二、 领取时间:2012年4月15日——4月30日。
三、 领取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7号房产大厦B座611室。
四、 联系方式:0771-5667533
五、 制作成本费用:80元/套/4张
(注:为了行业规范信息的整体形象和美观,张贴的信息公示牌由协会统一制作。行业协会和房产监察支队将张贴信息纳入管理范畴)
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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