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
中介协会[2015]23号

即日起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资质备案(换证)业务由协会受理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弘扬行业遵纪守法的风气,敦促更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依法备案。受行业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委托,从2015年7月起,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资质备案(换证)业务由我协会受理。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协会受理备案材料,在递交房产主管部门审核,并每年度进行备案换证工作,未取得资质备案经营房产相关业务的,将被受到房产执法部门房产监察支队的处罚。
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市场监督,引导我市中介机构合法经营、有序发展,请房地产中介公司重视中介资质备案(换证)工作并且及时办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实行二手房网上签约,未备案的公司将无法进行网上交易,请尚未办理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尽快到我协会进行备案。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