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首页
协会活动
新闻中心
动态公告
会员风采
法规政策
房产数据
热点关注
曝光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西加强楼市监管 各地需公布新建住房价控制目标
 
广西加强楼市监管 各地需公布新建住房价控制目标
时间:2011-03-30 来源:广西新闻网
 
    3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我区就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进一步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预(销)售等环节的动态监管,要严格落实约谈问责机制。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国家新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水平、上涨幅度等指数。各市统计部门要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住房价格监测和统计,做好新建住房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加强区域风险评估,适当提高贷款条件,不得为争夺客户而随意降低贷款标准。

    通知要求,我区要进一步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和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南宁市要按规定完善住房限购措施,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备案。其他城市出现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情况,也要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南宁市、北海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按时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其他设区市也要加快推进,尽快实现市、县联网。
 
 
·南宁与全国39城省市行业协会联合公
·公布2023年10月-2024年3
·关于李如赞【17-12732】等1
·关于缴纳 2024 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罗壮旺【22-19282】等6
·关于郁蕙菱【10-01579】等5
 
·树立企业品牌 赢得良好信誉
·创造晴天 兑现宏愿
·因势而变,立新生长—不断洗牌的市场
·坚守诚信 专注服务
·机遇与挑战共存 优质服务创
·抓住深度改革机遇 专注诚信品
 
·2018-04-03存量房成交情况
·3月13日南宁商品房签约122套
·2017年10月南宁商品房签约27
·南宁市2017年6月份房地产市场情
·南宁市2017年1月房地产市场情况
·南宁市2016年12月新建商品住房
 
Copyright © 2006-2011 nnfczj.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2006992号-1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3127号
一、办公地址:南宁市园湖路37号房产大厦A座4楼404、405号
二、乘车路线: ①公交:1路/B85路公交到建政园湖路口站下车,沿建政路往东走104米园湖建政路口房产大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