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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再部署“两违”整治行动 继续深入打击
时间:2012-05-07 来源:南宁日报
 
    5月3日,南宁市召开2012年依法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简称“两违”)工作布置会,对我市全面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副市长魏凤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武和市长周红波的指示精神,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在全市掀起打击“两违”,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土地开发建设,牟取私利行为的高潮。 

    会议强调,目前我市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越演越烈,已严重影响和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厉打击整治,各城区人民政府要以江南区伟康市场“4·29”事故和兴宁区“5·03”事故为戒,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市直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和配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许可和审批手续而进行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权,一并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工作将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实施主体,市城管局作为具体行政执法管理部门。 

    会议要求,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区须重点查处和打击土地矿产卫片执法范围、市区和近郊集体土地违法出租建设、村(居)民违法占地建房、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市貌和城乡清洁工程,尤其是我市精品线路沿线的违法建设。 

    目前,我市掀起整治“两违”热潮,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通讯员黄堃 孔德亮摄 

    兴宁区 
    拉开5月“拆违”序幕 

    5月4日,兴宁区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城管、司法、三塘镇政府等部门组成200多人的联合执法队,对南宁市昆仑大道沿线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拉开了兴宁区5月“拆违”风暴的序幕。 

    兴宁规划分局工作人员称,三塘镇松柏路公路边的一幢4层违章建筑曾于2008年被依法拆除,现在却重新修复加建,当天执法队对加建部分进行拆除。 

    而位于昆仑大道降桥大乌村公路对面的两处违章建筑没有办理任何报建手续,业主私自从生产队租地在公路边乱搭乱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今年3月,城区规划部门已下达限期自行拆除的通知,但当事人拒不配合。当天上午,联合执法队按司法程序清场后,依法对这些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违”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 

    据悉,下一步,兴宁区将继续加大对昆仑大道沿线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延伸城乡清洁工程,为昆仑大道“南大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树立窗口形象。 

    江南区 
    拆除定津路一带4栋“违建”
 

    5月4日上午,江南区对定津路同乐农贸市场南侧、沙井街道定津南乡路口等处的4栋违法建筑实施依法拆除行动,面积约9100平方米。 

    当天7时许,综合工作组来到沙井大道五一西路北二里路口,看到该路口的两栋违法建筑,一栋为6层楼房,另一栋为5层楼房,都是准备用于对外出租的。就在前段时间,综合执法组多次到现场均未能找到当事人,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责令建设业主限期拆除该建筑的通知书,但建筑当事人均不予理睬。为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综合工作组依法采取此次行动,坚决拆除上述两栋违法违章建筑。 

    位于沙井定津南乡路口的两栋4层和3层的砖混结构“两违”楼房也被依法拆除。据查,此处违法建筑用地原系同乐农贸市场从定秋坡34队处租用所得,该市场总经理梁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自2011年起擅自在原美食城的空地上建房,后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宣传动员停工,但施工人员不予理睬。违法建筑被拆除后,不少围观群众拍手称快。 

    青秀区 
    拆除凤岭南路北侧15栋“违建”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昨日,青秀区对三岸园艺场凤岭南路北侧15栋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根据调查核实,三岸园艺场凤岭南路北侧15栋房屋户主在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地抢建。记者在“拆违”现场看到,这15栋房屋均为5至7层不等的框架或砖混结构,房屋结构简单,使用的是低劣的建筑材料,存在严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很明显建这样的房子都不是为了居住。 

    依据相关规定,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1年5月和12月依法向上述15栋户主送达了《责令限期举证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构)筑物公告》。然而,上述抢建房屋户主未停止抢建行动。 

    昨日,青秀区党委、政府“一把手”领导亲临“拆违”现场进行指挥,出动勾机、炮机等大型机械6台,共拆除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建筑面积达4.2691万平方米。 

    西乡塘区 
    拆除占用公共道路用地“违建” 

    根据南宁市开展拆除“两违”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4日上午8时,西乡塘区党委、政府对位于安园东路“桃花源”小区旁的违章建筑、违章广告牌及围墙依法实施拆除。 

    该违建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国有公共道路用地,搭建违章建筑700平方米,围墙250米,周边市民对占用公共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投诉很多。为维护公共利益,西乡塘区组织了规划、国土、城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150多人,对此处的违章建筑及围墙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悉,当前我市的“拆违”行动大多数是对集体土地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而西乡塘区此次拆除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设,表明了政府严控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国有公共用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零容忍”,确保国有土地资源不受侵占。 

    邕宁区 
    拆除蒲庙镇40处“违建” 

    5月4日,邕宁区组织联合执法队到蒲庙镇梁村巷桥坡,对40处违法占地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共清理拆除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 

    记者看到,这40处违法占地建(构)筑物有的已建有好几层,还有的正在打基础。而建成的房屋都没有进行装修,也没有入住迹象,显然为“抢种”房屋行为。 

    邕宁区城管部门于去年11月,分三次下达《综合执法检查通知书》《关于责令工程建设单位(或所有人、管理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的公告》,但“违建”当事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检查和提供合法建房手续。城区国土监察大队于去年12月1日对这些违法占地行为下达《限期举证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通知书》;几天后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构)筑物公告》,当事人均不予理睬。为此,邕宁区决定对以上违法占地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清理拆除。 

    良庆区 
    拆除定天坡25栋“违建 

    昨日一早,良庆区组织城管、公安、司法、国土、监察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8台勾机,对位于玉洞村定天坡的25栋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共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 

    玉洞村定天坡位于五象新区的核心区,25栋违法建筑是保税物流中心1号路项目的必经之地。记者在“拆违”现场看到,这些违法建筑多数为用煤渣砖匆忙搭建起来的简易房,并没有打地基,勾机轻轻一碰便轰然倒塌,还有一些违法建筑直接建在耕地中,“圈地要价”意图明显。良庆区再次组织大规模“拆违”行动,在勾机的轰鸣声中,这些违法建筑变为一片废墟。 

    今年以来,城区组织了11次“拆违”行动,拆除违法建筑129栋(处),面积约153917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面积约148000平方米,清理“两违”取得新的突破。 

    接下来,良庆区年内将对辖区内100多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南宁高新区 
    再拆“违建”3.68万平方米 

    5月4日,南宁高新区积极采取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当天,高新区共清理非法占地面积27798.8平方米,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总面积36800多平方米。 

    当日上午,南宁高新区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局、城管、安宁街道办等部门300多人,对位于北湖园艺场,连畴村1、2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在依法进行拆除前,高新区曾多次组织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承租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下达了《责令限期举证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构)筑物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完善各项手续。由于承租人没有按规定期限自行拆除,高新区决定依法进行拆除。 

    高新区将继续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全面遏制违法建筑物的蔓延势头。 

    南宁经开区 
    整治那洪村恶意抢建行为 

    5月4日上午,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力量依法整治北部湾科技园周边那洪村范围内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恶意抢种、抢建的行为,拆除违章建筑物5栋、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这是经开区今年以来实施的第12次较大规模的整治“两违”行动。 

    当天拆除的违章建筑物布局混乱,坐落在山腰上,房屋间距狭小,建筑结构简单,建筑材料质量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违法建筑物在刚建起来的时候,经开区已经发现并制止,但当事人不仅不停工,反而加快建设,影响极坏。经过认真摸底调查、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南宁经开区综合执法组顺利完成了拆除工作。 

    今年以来,经开区共组织了12次大规模的依法整治“两违”行动,清理土地993亩,拆除违章建筑面积37.09万平方米,坚持“有违必拆、有乱必治”,保持整治“两违”的高压态势,使“两违”整治行动常态化,辖区“两违”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关于缴纳 2025 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梁稷峰【17-14157】等3
·关于落实房源信息“五真”标准的通知
·关于吴建娜【18-16385】等5
·关于刘苗【23-19542】等27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赴深圳品牌房地产中
 
·树立企业品牌 赢得良好信誉
·创造晴天 兑现宏愿
·因势而变,立新生长—不断洗牌的市场
·坚守诚信 专注服务
·机遇与挑战共存 优质服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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