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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遭遇设局警方暂未立案 |
警方暂未受理;买家拖欠尾款总计1830万元;住建委称主要问题发生在交易资金监管环节 |
时间:2013-03-27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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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7名卖房人的9套房屋开具“情况说明”,以证实他们确实没有收到拖欠的尾款。目前,拖欠尾款总计达1830万元左右。
当天,在提交了该证明后,警方并未马上立案。
据我爱我家透露,其中5人的房产已被查出在过户后被买方抵押、二次抵押或再次倒卖。
买家一早发来“威胁短信”
从昨日9时起,未结尾款的卖房人或代理人,陆续赶到位于东四十条的我爱我家总部,在一间公司员工培训教室里,等待着善后处理。此前,有卖房者的手机还收到来自买方代理人张金凤的威胁短信:“你们这样做(指媒体报道)的目的是什么?是想拿回钱吗?还是存心整我呢?”
卖房人马先生说,“这次难得聚这么全,怎么也得给我们开份证明吧。”经过多次交涉,他已不期待公司能就他们的遭遇做出解释,只希望能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
作为代理人的张金凤,短期内在酒仙桥地区大量购房的异常情况,未引起中介机构警惕,这让众卖房人不满。
我爱我家替担保公司“代言”
前一天晚上,我爱我家公司曾表示,为交易提供担保的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伟嘉安捷)系独立法人机构,双方是“松散型合作关系”。
伟嘉安捷与我爱我家总部同处一栋写字楼的同一层,我爱我家置业顾问的名片背后,有伟嘉安捷的贷款热线,双方关系非同一般。昨日,伟嘉安捷仍旧无人出面,所有的说明工作均为我爱我家“代劳”。
我爱我家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伟嘉安捷提供了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但只限于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和房屋完成过户。该合同所附的“我爱我家签约提示”,伟嘉安捷所承办交易双方履约过程中的涉及事项中,无有关尾款内容。
“我们在操作这些交易时,也不知道对方是这种情况啊。”我爱我家客户服务中心总监赫双解释,买方资料经核实为真实,中介机构也无法约束其买房行为,况且门店和经纪人众多,很难掌握情况。
卖房人刘女士的代理律师张雪东认为,我爱我家作为居间人,并没对客户进行风险告知,且张金凤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签名与房屋过户时购买人的签名不一致未被发现,应承担责任。伟嘉安捷对合同交易进行担保,就应承担担保责任。
警方建议卖方完善报案材料
经过3个多小时的等候,我爱我家于中午为7位卖房者开出“情况说明”,证明这些卖房人在与买方代理人张金凤完成过户后,未收到房屋交易尾款,拖欠尾款总计达1830万元左右,且其中5人的房产已查出在过户后被买方抵押、二次抵押或再次倒卖。
“目前公司法务部已安排6名法务专员,来帮助这部分卖房人解决问题。”赫双表示,此前公司已帮助卖房人在朝阳法院立案,保全了多套房产,并希望在诉中通过与法院协商,由法院出具司法鉴定函,将卖房人的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昨日下午,持有这份“情况说明”的卖房人,第三次在朝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仍未被受理。
据代理律师张雪东介绍,警方此次并未明确称不能立案,只是在询问检方后,认为如未付尾款已做了非法或其他用途,就可认定为买方不履行债务,建议卖房人联系更多受害者同时写出报案材料。
■ 追访
市住建委 下月起部分区县银行监管资金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此类事件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交易资金监管环节,此前北京已推出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但并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房屋买卖双方因资金监管办理周期、手续繁琐等原因,并没要求中介通过银行进行资金监管。
不过,从下月1日起,北京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范围扩大到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延庆、密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其中明确了资金监管的强制性要求。
纳入监管范围的交易资金是网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人应支付给出卖人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必须通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来划转二手房交易资金。交易完成后,监管账户的资金才能“解冻”。而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也可协商选择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
■ 探访
买方代理人 张金凤
户籍地址:顺义区杨镇良庄村
村民:常有人到她家要债
“你是不是来要债的。”昨日下午,在顺义区杨镇良庄村,记者一打听张金凤的家,几位村民们的第一反应都很相似,在指出张金凤的住处后,他们说:“看哪个门前装了探头的,就是她家。”
张金凤的父母开门后,称女儿并不在家。张父说,已经出嫁后又离婚的女儿很少回来,听她说是在我爱我家那边做二手房买卖,“经常是整年见不着人,上一次见面是过年回来了几天,去年时常有人过来要债,还闹了事。”
当地村民称,时不时会有人来村里打听,解决钱财方面的瓜葛,张家的探头也是因为怕出事装的。
买家及房产抵押人 倪春岳
户籍地址:顺义区大孙各庄南聂庄村
母亲:儿子推销方便面
下午5时许,倪家大门紧锁,经村民指点,记者在几里外的地里找到了正在地里施肥、满身全是泥土的倪母。倪母称儿子很少回来,一直在顺义区里租房住,说在做推销方便面的工作。“他哪儿买得起房啊。”当问及倪春岳有没有买房产时,倪母给倪春岳打了电话,但倪春岳得知是记者来询问,立即挂断电话。
买家及房产抵押人 李海伶
户籍地址:顺义区赵全营镇燕华营村
村民:不信他家买得起房
昨晚7时许,记者找到李海伶家时,家中漆黑一片,大门敞开空无一人,院内长满杂草。据邻居称,李海伶没有工作,其父已去世,母亲有精神疾患,有一哥哥在东北打工,李海伶这几年一直在外面折腾,隔段时间会回来看母亲。村里人从来都不知其买房子的事,也不相信他们家能买得起房。
■ 分析
银行人士多次抵押较为普遍
一位银行人士介绍,评估价格300万的房子从银行获得300万甚至更多的贷款都有可能。该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银行抵押贷款的抵押率是70%-80%,但如果有担保公司介入,分担风险,那么获得100%的抵押款是可能的。该人士介绍,在一些较为激进的地区,抵押率300%、400%的抵押贷款都已出现。
此外,在现有条件下,银行无法查询房屋抵押状况,无从知道该房产是否已抵押,多次抵押的现象较为普遍。从风险角度考虑,银行一般不愿做第二抵押权人,这意味着一旦发生风险,抵押品会最先偿还第一抵押权人,之后有剩余才偿还第二抵押权人。因此也有部分银行在做房屋抵押贷款时要求上收房产证。该银行人士建议,在房屋多次抵押时,应告知第一抵押权人,这样可控制风险了解抵押物的真实情况。
在此案例中,买房人不仅多次抵押,而且还可能伪造了贸易公司。一般抵押贷款,比如消费者抵押自己房屋向银行贷款以购买汽车,银行为了严格贷款用途控制风险,并不会直接将贷款资金打到消费者账户里,而是将贷款打入汽车4S店内,以保证抵押贷款未作他用。买房人有可能伪造了一个有经营背景的公司,让银行打款至该公司,从而获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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