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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新建双月考评制度 差评物业将被取消资质
时间:2013-11-07 来源:广西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为彻底改变南宁市居住区存在的“脏、乱、差”面貌,有效解决居住区管理缺失问题,南宁市将花2年时间进行持续整治,实现“100天新变化”、“200天新提升”、“500天新形象”共3个阶段性目标;到2014年底,力争实现居住区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居住区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治理,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居住区环境焕然一新。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分别组织人员对居住区进行日常巡查。另外,还要建立双月考评制度,由城区(开发区)相关部门根据《南宁市居住区综合整治双月考评标准(试行)》对辖区内的居住区进行考评后排名,根据考评成绩,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89.9分,含80分)、 及格(70分-79.9分,含70分)、不及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共4个成绩档次。

    此外,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居住区管理单位(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由南宁市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办函、城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督办整改事项限期10天整改到位,并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办事项的原因及整改情况上报南宁市住房局。

    对经督办整改不到位的管理单位和企业,由城区(开发区)实行挂牌问责,挂牌期限为半个月,挂牌期满整改仍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约谈。对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居住区挂牌整改,并由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约谈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约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的负责人)。

    南宁市还将已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区的双月考评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评议年度“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评定依据(评议方案另行制定)。被评为“十差”的物业企业,属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的,由南宁市住房局取消其资质;属一、二级资质的,由南宁市住房局建议上级部门给予降级或取消其资质;同时,3年内不得在南宁市参加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评优和办理资质升级等手续。

    据了解,南宁市自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来,居住区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部分住宅小区还属业主自管或无人管理状态。

    南宁市有不少无物业的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隐患颇多。一些小区基础设施薄弱,小区道路破损、下水道堵塞、化粪池满溢等现象经常发生,消防设施不配套、小区路灯缺失,更是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

    记者在一些社区看到,在公共道路、绿地上,居民随意晾晒衣物、停车棚或墙壁角落丢放着废弃破烂的桌椅、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

    据悉,综治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居住区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和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的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居住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居住区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治理,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居住区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双月考评制度定成绩

    根据方案,在日常管理方面,南宁市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要分别组织人员对居住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居住区管理单位(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整改;由南宁市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办函、城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督办整改事项限期10天整改到位,并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办事项的原因及整改情况上报南宁市住建局。

    在考核方面,实行双月考评制度,对辖区内的居住区考评后进行排名,根据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成绩档次。

    对经督办整改不到位的管理单位和企业,由城区(开发区)实行挂牌问责,挂牌期限为半个月,挂牌期满整改仍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约谈。对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居住区挂牌整改,并由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约谈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约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的负责人)。

    目前大多数新建小区都有物业公司入驻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物业、业主关系僵化的局面。住在东葛路一小区的居民龙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卫生条件还可以,不过安保还有待加强,居民的电动车放在小区里,不时发生被盗事件,“前不久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一天凌晨,小区保安和一住户因停车收费问题发生冲突,那个住户找来一帮人砍伤了那个保安”。

    龙腾路一小区的业主李女士说,前段时间她的房子装修好还未入住,由于楼下有户人家的下水道堵塞了,导致污水倒灌进她家,木地板大多被泡坏了,损失五六千元。“物业没有管理到位,理应对我进行赔偿,我找了开发商、物业好几次,他们仍置之不理,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采访中,不少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的约束和管理。据悉,对于已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区的双月考评结果,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评议年度“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评定依据。被评为“十差”的物业企业,属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的,由南宁市住建局取消其资质;属一、二级资质的,由南宁市住建局建议上级部门给予降级或取消其资质,同时3年内不得在南宁市参加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评优和办理资质升级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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