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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
时间:2010-09-18 作者:朱蕾 来源:中介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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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依法经营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途径获取欲购房源信息,并到现场查看房子情况。
二、进行房屋交易前,应查看售房者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中介协会建议您亲自前往南宁市房产档案馆进行查询,尽量避免所购房屋存在产权争议。
三、购房者应确定房屋转让人是否为该房屋的产权人,如果转让人非房屋产权人,应向其查验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委托书。
四、签订《买卖合同》需细致认真,勿相信口头承诺,细心把相关事项写入合同,比如付款方式和期限、房屋交付时间、交易所需缴纳的费用分担及违约责任等。
五、还要了解相关信息,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是否结清,房屋装修、家具等附属设备是否随房赠送以及卖房人户口是否已迁出等。
六、认真查看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及燃气费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以及房屋装修、家具等附属设备是否随房赠送,认真查看转让者户口是否已迁出等。
七、往往购房者最担心支付了购房款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因而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资金交割安全。为此,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设了存量房交易资金代存代付的便民服务。(注:如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购房者应予以拒绝,并向南宁市房产监察支队举报,举报电话:0771—4856383,485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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