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猛,会员单位也随之增多,目前在我协会的会员单位已有300家,包含有房地产经纪、营销代理、评估和租赁企业。
为了提供给会员单位更专业的服务,推动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市场的发展及行业的需要,协会成立了“ 房地产经纪专业委员会”、“房地产估价专业委员会”、“自律和维权委员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扩展为会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行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维护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整体利益。
房地产经纪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能
1、制定经纪服务标准,规范经纪行为;
2、保障和维护经纪类会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并维护经纪行业内良性竞争格局;
4、向政府建言献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协会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
5、组织、引导行业舆论宣传,树立行业正面形象;
6、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房地产估价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能
1、制定专业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委会会议,收集本行业的执业信息,掌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3、协助管理部门了解市场,组织调研、掌握信息,为制定政策、完善法规等提供依据;
4、及时了解和掌握评估动态和信息,将规范和先进的评估方法及技术运用到本市评估工作中,并及时规范评估过程、技术路线及评估报告格式;
5、配合协会牵头与政府各部门对接,及时反馈会员诉求,积极应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
6、协助评估机构出现投诉的违规操作进行分析和裁定,对查处的结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报各机构;
7、为各评估机构提供服务,收集各类房屋成交价格、成交信息,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地产指数的参考依据;
8、积极为评估会员与各会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牵线搭桥,将评估机构中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推广,营造一个相互公平竞争,不恶意攻击的气氛;
9、加强省和各地市协会全国的沟通交流,邀请有关知名专家授课指导,及时提高本市的评估水平;
10、组织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定评估纠纷鉴定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及时正确地做好评估纠纷的鉴定工作;
11、经常性组织各机构进行课题研究,及时解决评估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12、积极配合协会或上级部门各种工作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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