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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经研究,住建局决定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在商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
二、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在经营场所门店、建筑工地、小区大门等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养老防诈反诈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播放养老防诈反诈宣传影片及标语,公开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利用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养老诈骗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三、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规范宣传内容,不得以养老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房地产租赁企业在房源筹集过程中如涉及老年人的,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风险和问题,坚决杜绝打着投资养老、养老地产等幌子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规范整改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四、在整治房地产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我局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企业,及时警示约谈主要责任人、停止企业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整治房地产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771-565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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