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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介检查 助力行业规范
——市住建局与中介协会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工作
时间:2024-03-26
 

近期,市住建局、行业协会接收到不少购房者在存量房交易方面的投诉,为了及时了解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问题,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3月26日,市住建局与中介协会对房地产中介门店进行检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

此次主要检查工作内容有:机构是否进行房源核验码、备案二维码网格公示、存量房资金监管张贴海报、人员实名登记持证上岗等。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不少经纪门店存在以下问题:

一、中介机构在门店发布的房源信息上未进行房源核验,没有核验的房源二维码就登记出售;

二、加盟机构没有在醒目位置体现品牌的名称或者标识;

三、加盟中介企业公示的备案信息不是自身的,而是把加盟机构平台信息来公示,会造成混淆消费者,出现信息不对称情况;

四、在中介门店还存在有未张贴资金监管的海报和流程,未告知有资金监管的平台;

五、从业人员未实名登记、未持证上岗、牌证过期无效和未公示行业行为规范告示牌等问题


针对此次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要求提出了整改:

一、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所发布的房源需取得房源核验码方可对外发布信息,未启用房源核验码的将要全部下架,禁止发布未经核验或未标识房源核验码的房源信息。

二、经纪机构品牌方应统一品牌加盟(直营)店公示标准,并在门店公示栏醒目位置体现品牌名称或标识,加盟权责要披露清晰,加盟主题对消费者分别承担的权责事项。

三、市住建局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管监督管理,依据《关于实行我市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备案“二维码公示”的通知》相关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以及人员实行“备案二维码”,促进房地产交易信息透明性和有效性,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形成良性竞争,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引导市民认可并认准诚信规范的房地产企业开展交易,强化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实行存量房资金监管是有效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当事者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存量房(二手房)资金监管经纪服务的通知》,要进一步做好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不仅张贴(二手房)资金监管海报,还要主动引导购房者办理监管业务,如当事者要放弃交易资金监管的,要引导当事人阅签放弃监管的声明的书面材料。

五、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要1-2名有证的经纪人签名,同时在国家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也提到,倡导经纪人员开展服务时要实名登记,挂牌服务,公示从业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为了更好的服务会员,引导会员规范经营,协会提醒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立时自查自纠,发现存在以上情况及时整改,如未按要求整改的,有可能将进行行政处罚措施,并通过官网、媒体联合向社会通报,如在整改中遇到问题,可寻求协会秘书处协助。协会共同与会员单位推动我市房地产中介企业规范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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