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单位成员对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和研究和解读) “如果按照原来2-3%标准收费,一个门店每个月大约需要成交3单买卖房源,才能实现盈亏平衡。但是如果服务收费标准调到0.5%,则每个门店至少需要成交20宗买卖才能维持开支。以目前低迷的行情来看,下调服务收费标准只会加重中介企业负担,无法继续生存。”某房产负责人表示。
日前,物价局下发《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南价费[2011]7号文件,要求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后,才可收费。房产中介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发现物价局对服务收费标准作了调整。
之前,南宁市房产中介公司大部分按房屋成交总额的2-3%收取中介费,不过也有公司按1.5%收取,甚至是1%,收费标准差别较大。而南宁市物价局要求房地产中介企业遵循[2007]572号文件规定,即以房屋买卖交易总成交价的0.5%进行服务收费、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抵押贷款总额的0.5%进行服务收费。
业内人士认为,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环境和房屋总价的变化,此标准有必要进行调整。中介协会已收到包括辉煌置业、新域美林、冠联房产等近20多家房产中介致南宁市物价局的建议书,建议物价局重新调整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以保障南宁市房地产中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针对企业所反映的情况,为了我市房地产中介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协会就此致函物价部门,同时递交20多家中介企业的建议书。
目前物价局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协会将进一步跟进情况,并及时告知各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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