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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产中介年检: 未经年检的单位和个人视为违规
时间:2011-06-01 作者:覃桂萍 来源:协会秘书长
 

    (不年检的机构伤不起啊!)

    协会为规范管理房地产中介活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市场监督,提升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服务水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5月3日至5月31日期间,对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年度检查工作。

    中介分支单位纳入年检范围

     本次工作重点检查了南宁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中介服务人员的数量及从业资格情况,以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情况等工作。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分支单位也将纳入年检范围。

    未经年检将被视为违规

     据悉,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领取《南宁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证明》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及其它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都在本次年检的检查范围。年检期间,检查范围内的机构和个人须将《南宁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检查申报表》、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南宁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机构人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等相关材料于每年的5月31日前送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为不影响我市各房产中介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已及时将相关通知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年检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相关的中介业务将被视为违规操作,严重者将取消其业务经营资格,未办理年检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应尽快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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