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正式开始实施。为确保《规定》中的各项举措能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执行,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称“市住房局”)今年下半年将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将对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处以罚款,严重违规者或将停业整顿。

(荣和大地一期第五批房源价格公示表被张贴在该楼盘售楼部的醒目位置,众多购房者驻足查看)
记者了解到,《规定》)实施后,市价格主管部门与市住房局曾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市区部分在售楼盘的标价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不少商品房销售企业仍然存在标价内容缺失、标示信息不全、代收费不公示等问题。而此次的专项检查也有针对性的设置了相关的检查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房是否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是否按规定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是否 “一套(房)一标、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
公司如若违规,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据悉,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机构,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将依法处以每套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将处以 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南宁市物价局的马副科长说:“虽然下半年的检查重点是一手房的代理营销,但是二手中介机构也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中介机构有虚假报价等违规行为,也将处以严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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