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首页
协会活动
新闻中心
动态公告
会员风采
法规政策
房产数据
热点关注
曝光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是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是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时间:2017-12-12
 

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是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黄女士问:


我和丈夫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我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我名下。


现在,我们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请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分割吗?

A

李剑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签订有相关协议。


你虽然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但是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因此是你的个人财产。

 
 
·关于梁稷峰【17-14157】等3
·关于落实房源信息“五真”标准的通知
·关于吴建娜【18-16385】等5
·关于刘苗【23-19542】等27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赴深圳品牌房地产中
·关于黎林辉【18-16370】等4
 
·树立企业品牌 赢得良好信誉
·创造晴天 兑现宏愿
·因势而变,立新生长—不断洗牌的市场
·坚守诚信 专注服务
·机遇与挑战共存 优质服务创
·抓住深度改革机遇 专注诚信品
 
·2018-04-03存量房成交情况
·3月13日南宁商品房签约122套
·2017年10月南宁商品房签约27
·南宁市2017年6月份房地产市场情
·南宁市2017年1月房地产市场情况
·南宁市2016年12月新建商品住房
 
Copyright © 2006-2011 nnfczj.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2006992号-1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3127号
一、办公地址:南宁市园湖路37号房产大厦A座4楼404、405号
二、乘车路线: ①公交:1路/B85路公交到建政园湖路口站下车,沿建政路往东走104米园湖建政路口房产大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