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补贴范围
注意看所购房屋性质和时间
购房范围: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
时间范围: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2年7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期间。
二、购房补贴对象:
第一类:在邕教职工。在邕各类公办、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中高等院校及教育系统二层单位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身份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以上各类单位有分校区、联合办学点,其分校区、联合办学点不在邕的教职工,不属于补贴认定范围。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1650)
第二类:在邕医务人员。在邕公立(公办)和民营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医疗机构、血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含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医务人员身份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71-5766809)
第三类:应届毕业生和人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2年内取得毕业证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
市人社局学历方面咨询电话:0771-5381316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方面(专业技术人人员类)咨询电话:0771-5668589职业技能方面(含职业资格证技能人员类)、职业技能等级证咨询电话:0771-2427484
第四类:广大市民。本市户籍居民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均可以。
市住建局咨询电话:0771-5645732、5645662
三、购房补贴比例:
第一类在邕教职工以及第二类在邕医务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论第几套)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
第三类应届毕业生和人才,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购买家庭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
第四类广大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论第几套)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
四、家庭首套房认定标准:
家庭认定标准:未婚成年人、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等。
家庭首套房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不含武鸣区)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不含武鸣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五、补贴申请和发放方式:
申请途径: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申请。
补贴发放方式:先缴纳契税,后补贴相应金额。
六、注意事项:
(一)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房、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不予以补贴。
(二)2022年7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2年7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三)第三类人群应届毕业生和人才在2022年7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期间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及以上的购房补贴。(四)第三类人群应届毕业生和人才的家庭状况以申请补贴时的状况审核。(五)领取购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六)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是实际购房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为准)。(七)购房补贴提交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八)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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