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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二手房交易按转让所得征20%个税 |
时间:2013-03-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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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傍晚,国务院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细则文件对外公布,对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新“国五条”楼市调控政策进行了细化和部署。
其中,最受关注的政策是强化了二手房交易中的个税征收,要求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很多购房者担心此举会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而市场上大多会把增加的税负转嫁给买房者。 细则还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已限购城市 范围覆盖全部区域
本届政府于2月20日召开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房地产调控,向外界传递了调控政策将保持连续的强烈信号。按照以往调控惯例,国务院办公厅会在常务会议后不久下发调控的细则文件,但昨晚公布的细则还是让许多业内人士感到突然,许多房地产专家感叹,这轮调控的时间节奏非常紧凑,调控房价的决心也十分坚定。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对限购政策进行了重申和明确,强调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
此前,有些限购城市的限购政策仅局限在中心城区,而同一城市中的非限购区域往往成为楼市交易火热的地区,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非限购区域的房价。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务院此次新政实际上在扩大限购区域的范围。
二手房交易 按所得20%征个税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此项政策昨日在网络上引起高度关注,很多人担心此举将提高二手房交易成本,增加的税负会转嫁给买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昨日分析指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该按照所得额的20%征收。至于这部分税负是否会发生转嫁,关键看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
“为什么大家都担心增加的税负会转嫁给买方?就是因为目前的市场格局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还是卖方市场,交易成本最终还是会由买方承担。”杨志勇指出。他还认为,这个税收政策没有说清楚时间界限问题,比如10年前的房子随着物价的上涨,已经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增值,如果按照增值额的20%征收将考验税制的人性化问题。
地级以上市2015年住房信息联网
国务院的通知还要求,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此举被业内人士理解为,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下一步有可能将加快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与住建部联网,但时至今日,住建部尚未公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工作进度。
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对于房地产调控具有重要意义,比如目前房屋限购政策大多是针对购房人在当地城市的购房记录进行审核,而购房人在外地具有的房产很难进行统计。而推进房产税的试点也离不开更全面的个人房屋信息系统建设。
去年接连被曝光的“房叔”、“房婶”现象,让住房信息全国联网的工作再次受到关注。日前,多地出台规范严控以人查房的行为被解读为对个人住房信息的保护,但也有可能成为住房信息联网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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