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遏制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蔓延势头,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治理金融乱象,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处非领导小组《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桂处非发〔2017〕7号)和南宁市《关于转发<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南处非办函〔2017〕34号)要求,现将开展我市房地产行业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的时间:2017年8月8日至9月22日。
二、排查清理的方式:各企业(机构)进行自查。
三、排查清理的重点:
(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主体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以及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涉农互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二)涉及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广告。
(三)涉及对过往业绩做虚假或夸大表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作警示提示,以及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说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排查清理的要求:
(一)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即时进行清理或整改。
(二)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如实填写《南宁市房地产行业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自查表》(详见附件),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我局产权中心。
商管科联系电话:5655592,交易科联系电话:5655708。
附件:南宁市房地产行业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自查表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附件
南宁市房地产行业涉嫌非法集资
广告资讯信息自查表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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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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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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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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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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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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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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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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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照以下内容,在□内勾选(有则打√、无则打×):
□ 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主体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以及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涉农互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 涉及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广告。
□ 涉及对过往业绩做虚假或夸大表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作警示提示,以及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说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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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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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期刊 □电视 □广播 □网站 □微博、微信自媒体 □短信 □户外广告、张贴物□传单、各类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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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清理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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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发布 条
是否已进行清理或整改:□是
,已清理 条;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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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企业(机构)如实填写此表,并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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