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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是否应“全额监管”?
中介公司诉苦:现金流被截公司没钱难运营 置业顾问担忧:提成领取或将遥遥无期
时间:2011-04-10 作者:李有娇 来源:中介协会
 

   
    “建议定金的款项不列入监管范围,如果全额监管,意味着业主在签订中介合同时,必须自己先支付大额的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以及中介公司的服务费。另外,全额监管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而对于签单的置业顾问来说,要等到过户完结以后,才能领到相应的提成,对个人的积极性也会造成打击。”在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否实现全额监管上,冠联房产总监覃毅飞道出了大多数中介公司的苦水。
 
     日前,南宁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讨论会在邕举行,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针对《南宁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询业界意见。住房局领导和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在如何减少政府监管成本、照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考虑企业生存等方面,与会人员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科正房产某置业顾问表示,如果存量房交易资金由政府或者第三方全额监管,公司没有钱,交易完成后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领到提成,会给员工的生活带来困难。

    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方面上,《办法》指出,二手房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交易资金监管采取全额监管方式。

   


                   (住房局领导和会员单位探讨存量房交易资金会议现场)

    存量房交易资金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后,监管机构经确认,出具监管凭证,交易双方持房屋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凭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到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在“法律责任”上,除《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存量房交易双方未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将会对房产中介公司产生致命的打击,特别是那些竞争力不强、实力不够的小型公司,甚至可能会因现金流不足而倒闭。成熟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是通过政府、行业协会、经纪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和维系的。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做好市场调查,多倾听来自基层来自企业的民声,尽量保障多方权益。市场激变下,大浪淘沙,也需要中介机构进行反思,要加快转变发展观念,提高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更专业高效地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建立正规的融资通道,实行诚信经营。

    目前协会已经搜集了各公司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并上交住房局,等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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